“驴友”领队多收团费被判返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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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1:59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昨天,国内首例网友自助游引发的纠纷案在海淀法院一审判决,领队“狐狸”因多列开支、虚拟账目被判返还多收取的旅游费用。 今年1月13日,网民“狐狸”在民间旅游网站绿野网站上发帖,组织“驴友”(喜爱背
面对网友们的起诉,“狐狸”表示,他不但没有占用任何活动费用,反而为此垫付了1169元。 法院认为,“狐狸”组织网友参加自助游活动时,已经事先说明了活动为AA制,理应在费用管理上做到收支公开、透明,公摊公共费用,不能有任何的个人赢利行为。经核实,“狐狸”中巴车租赁费仅为5500元,但在网站上却列出10500元费用,属于多列开支;捷达车油费中也有个别票据不实,理应返还由25名网友公摊。据此,法院判决“狐狸”返还11名原告各200余元,1人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