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幼师须第一志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1:59 京华时报 | |||||||||
作者: 于杨来源: 本报讯(记者于杨)北京中考生昨天开始填报志愿。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报考市幼儿师范学校、宏志中学,经专业测试合格并以特长生资格报考传统项目学校和以外交部子女身份报考二中、清华附中和二十七中三所学校外交部子女班的考生须将上述中学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据悉,今年每个考生最多可选报8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以选报两个专业,一旦志愿信息经确认采集后就不能再更改。 根据市教委《2004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中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的规定,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鼓励;对烈士子女考生、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照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