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破案”的提法更为科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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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2:01 京华时报 | |||||||||
作者: 梧州小胡来源: 摘编自《沈阳今报》6月3日 文/ 笔者毫不怀疑公安部门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作出的努力,但对其中的一些举措,笔者以为值得商榷。 先说拨款鼓励破案,警察全力破案本来就是本职工作,如果本职工作也要重奖,那是
再说命案必破是否现实呢?我觉得这不仅不科学,而且还有不少副作用:其一,硬性规定命案必破,容易导致刑讯逼供和冤案错案。其二,在命案必破的压力下,警力的资源配置必然向命案严重倾斜,导致其他犯罪案件缺少警力支持。其三,命案必破没有时间限制,很容易成为一句空谈。 所以,对于破案的提法可否更科学、更现实一点,可以多强调“依法破案”,可以要求一定的破案率,对于“命案必破”的口号,不提也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