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其批评教育加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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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3:1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车号为皖K1267X的白色面包车撞人后,司机没有救人,而是驾车离开了现场。昨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记者昨日下午从交警部门获悉,肇事司机已经主动投案。 据合肥市交警五大队办案人员介绍,界首司机刘某和公司负责人一起来肥办事,6月2日晚8时40分许,刘某在凤阳路凤阳三村倒车时,将摩托车司机姚某撞翻,后刘某下车查看。
合肥市交警部门对刘某这种行为进行了教育。有关处理尚在进行之中。 (赵跃 东平)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