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开始查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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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4:31 时代商报 | |||||||||
扣押冻结款物是否被挪用?辽宁检察开始查账 本报讯(赵文良 刘键 记者 王晓静)昨日,辽宁省检察院宣布,从5月中旬开始到11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将针对自侦案件中扣押、冻结款物展开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行动检查的范围是,2001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结的自侦案件中,撤案、不起诉
5月中旬至6月底为调查摸底阶段。主要摸清“三类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的上缴、移送、返还情况。查明挪用扣押、冻结款物以弥补办案经费、行政经费不足或盖办公楼、购买汽车装备、解决干警的福利待遇等问题;7月至9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是清理纠正依法该返还尚未返还的问题。 辽宁省检察院党组对此次检查提出了严格要求,对检查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拒不纠正问题的,坚决严肃查处,对有关案件要进行通报,对直接责任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