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内商铺年底前搬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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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4:47 新京报 | |||||||||
北京贯彻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本报讯(记者刘洋)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市交通委、市法制办昨天联合对《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进行了宣传。《办法》规定:为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在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摊点。北京地铁运营公司表示,地铁一、二、十三号包括八通线城铁内的商铺要马上着手清退,预计年底前全部撤清。
《办法》从对影响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一些活动作了限制性规定:一是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和人行过道,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弯道内侧建造影响行车的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影响行车的树木等;二是对可能影响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作业活动规定了限制条件,确需进行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订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并征得运营单位同意,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经过论证的方案做出许可决定,作业单位和运营单位在作业中实施动态检测,发现险情,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三是禁止拦截列车,损坏车辆、隧道、轨道,毁坏隔离围墙等行为。 记者同时从地铁运营公司获悉,地铁运营公司近期将对站台、站厅、通道内的商业摊点着手进行清理,地铁运营公司董事长王德兴表示,预计将在年底前撤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