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下调高速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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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5:25 新京报 | |||||||||
交通部表示要减少管理人员,降低收费成本 本报综合报道从6月1日起,重庆市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目前的平均每公里0.88元,下调为平均每公里0.65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26.7%,最高降幅达50%。 据介绍,重庆市这项重大举措的实施,能年优惠用户通行费达2亿元。
记者从交通部获悉,四川、河南等省也将采取措施,降低公路通行费。其中,四川省政府已作出决定,对电煤运输车辆通行费将减征为三分之二。 收费公路收费标准过高,一直是社会各界反映的焦点。各界反映强烈的是规模大、里程长、标准高、违规转让收费权等问题。为此,交通部表示,要理顺收费公路管理体制,正确界定政府在收费公路管理上的职责,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减少管理人员,降低收费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