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来艾滋毒血感染11无辜7医卫人员被立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6:52 深圳商报 | |||||||||
采来艾滋毒血感染11无辜 内蒙古7医卫人员失职被立案 【据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3日电】(记者汤计)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卫生局的正、副局长、县医院院长等7名人员,因传染病防治失职被执法机关立案,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
从1998年2月1日至2000年3月21日,清水河县医院在不具备血液检验的条件下,违法从不明身份的供血者身上采血为病患者输血,造成艾滋病病毒扩散,使11名输血患者感染艾滋病毒,其中1人发病。 疑似艾滋病女患者陈玉莲,系内蒙古清水河县西岔村农民,无吸毒史和婚外性行为。患者自述,曾于1999年8月在清水河县医院做宫外孕手术输血1200毫升。供血者一人名叫孙引堂,男,49岁,清水河县农民;另一人名叫林峰,男,42岁,河北省丰宁县人,1998年至2000年在清水河县居住,并多次在清水河县卖血。卫生防疫部门对孙引堂血液的检测为阴性,而5名林峰血液的受血者血样检测结果HIV抗体确认为实验阳性,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调查组推断已经失踪的供血者林峰是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执法机关的调查显示,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清水河县医院在不具备血液检测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血尿检验,不按规定进行丙肝、梅毒、艾滋病的检测,先后采集血液66人次。2003年2月18日至9月25日,清水河县医院在采血前仍未进行丙肝、梅毒、艾滋病检测的情况下,9次采集不安全血液为47名患者输血,结果造成两人二次传播,11名患者在输血后感染艾滋病毒。 目前,有关部门已对清水河县卫生局原局长李占平、副局长杨飞、县医院原院长王小玲、原副院长张俊等7名相关责任人,以犯有“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玩忽职守罪”的嫌疑,分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作者:记者汤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