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燃油电厂开征排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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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6:52 深圳商报 | |||||||||
广东酸雨污染日益严重 燃煤燃油电厂开征排污费 【据新华社广州6月3日电】氮氧化物正在取代硫氧化物成为广东酸雨的祸首。从7月1日起,广东将对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源———燃煤燃油的电厂征收排污费。
广东被国务院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3%。广东省环保局的专家表示,以往二氧化硫是广东酸雨的祸首,但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增加,正在使当地酸雨污染形势日益严峻。 据监测,2003年广东城市空气全年酸雨频率42.2%,比上年上升1.7%。而且广东酸雨正从硫酸型向硫酸硝酸复合型酸雨转变,两者比例从原来的4比1已变成近1比1,达到欧美国家水平,表明氮氧化物正在取代硫氧化物成为广东酸雨的主要来源。 专家分析指出,电厂每生产1000度电,约产生6.2千克的硫氧化物和2.1千克的氮氧化物。由于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远远小于硫氧化物,长期以来,广东只向电厂征收二氧化硫的排污费,电厂方面也只投入脱硫处理,对氮氧化物排放基本上是放任自流。但近年来的电力紧张,大批发电机组上马,一些小火电厂的重新发电,致使氮氧化物排放量快速增加,加上以前氮氧化物的积累,大气中氮氧化物已经远远超过可接纳的容量。专家表示,广东电厂为减少酸雨进行了数十亿元的脱硫投入,如再不抓紧实施脱氮,目前所取得的效果将全部抵消。 根据国务院2002年修订过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广东将从7月1日起对燃煤燃油电厂开征氮氧化物排污费,标准约为每排放1千克氮氧化物收0.6元,与二氧化硫排污费水平相当。征收的排污费将全部用于污染治理项目,包括对电厂购买脱氮设施的资金支持。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