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系安全带的大多是私家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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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7:21 都市快报 | |||||||||
都市快报讯“开车不系安全带”在新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被明确为一项违法行为,宁波市交警部门昨天开始对这项违法行为“开刀”实施处罚。 据初步统计,截至昨天下午3时,宁波市区三个交警大队已开出罚单650多张。据了解,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都出现在私家车上,出租车乘客受罚案例比较少见。有近一半以上的违法受罚者是在中心城区的外围路段查获的,中心城区驾乘人员守法状况较好。
一旦发现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对其的处罚标准是罚款50元记分1分,对车辆前排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行为的处罚标准是罚款20元。 交警部门提醒,安全带被称为汽车的“生命线”。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惯性使司机及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严重伤害,甚至将驾乘者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所以开车上路千万记得系上安全带。 (都市快报驻宁波记者马恩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