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 维护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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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7:30 天津日报 | |||||||||
吴学婵陈克义李树和王秀汉 本报讯(记者吴学婵通讯员陈克义李树和王秀汉)本市静海县人民检察院在驻所检察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走出了一条维护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为失足青少年早日回归社会倾注了全部爱心,并取得成效。
根据在押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他们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维护在押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中亲情电话联系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此外,该院还对在押未成年人坚持入所必谈、捕后必谈、出所必谈的三必谈制度,通过面对面谈话交流,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稳定捕后情绪,使他们坚定重新做人信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