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痛恨8类失信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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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7:48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平阳实习生王燕)在“我诚信,西安诚信”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之际,市企调队对全市100户企业进行了一次信用专项调查。刚刚完成的调查报告表明,拖欠款项、虚假信息、制假售假等8类失信行为使西安众多企业深受其害;尽快打造“诚信西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三分之二企业遭遇“失信”
在接受西安市企业调查队专项调查的100户企业中,遭遇过合作企业“失信”行为的就有66户,占调查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二,信用缺失之严重由此可见一斑。广大企业深恶痛绝的“失信行为”主要有8类:一是拖欠贷款、材料款、工程款等各种款项;二是披露虚假信息、数据,发布虚假广告;三是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四是不正当竞争;五是违约、合同欺诈;六是质量欺诈;七是价格欺诈;八是商标侵权、专利技术侵权。 失信行为害人匪浅 在遭遇“失信”的66户企业中,因对方失信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有38户,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26户;损失不大的仅有2户,只占66户企业的3%。市企调队在调查中发现,一家企业销售商品后,由于其他企业拖欠贷款而形成应收账款近3000万元,其中很大部分成为呆账、坏账,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有家企业产品出口到国外,价值30多万美元的货款至今未收到,时间已过去了10年。还有一户企业预付了款项,到货的原料与样料差别太大,导致客户中止合同、产品退货,使该企业遭受近200万元损失。 企业呼唤“诚信西安”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决定企业成败兴衰。所有接受调查的100户企业,都期待尽快打造“诚信西安”,构筑社会信用体系。100%同意建立企业信用制度,96%同意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受调查企业希望各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加强信用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职能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建立信用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定期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处,在“诚信西安”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