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联合反拐宣传活动 昨日拉开帷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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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8:19 桂龙新闻网 | |||||||||||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记者甘毅)6月3日上午,在东兴口岸那一树红灿灿的凤凰花照映下,中国-越南联合反对跨国拐卖妇女儿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仑大桥中越交界处举行。这标志着中越双方在联合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迈开了新的步伐。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麦尔康、伍德琛,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越南全国妇联副主席阮仕莲,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铁山,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祖意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启动仪式。 仪式由自治区妇联主席蒋培兰和越南广宁省妇联主席黎氏碧香共同主持。中越两国代表团团长黄晴宜、阮仕莲共同揭开中越反拐标志(logo)。 新标志由中越两国的反拐标志合二为一,用和平鸽、橄榄枝、手掌、妇女、儿童等形象表现双边联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内涵。 麦尔康女士动情地说:“我对中越政府携手反拐并逮捕人贩子的共同努力印象深刻。你们不是仅仅在制定框架、达成协议,你们已开始付诸实施。中越两国今天所举行的活动意义极其深远,中越双方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受到了极大的鼓舞!”黄晴宜、阮仕莲分别作了讲话。黄晴宜说,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跨国拐卖问题,已与10多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与20多个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有关国家积极开展打击拐卖妇女方面的刑事司法协助。中国警方与有关国家警察部门签署了40多项协议,将打击拐卖妇女犯罪活动规定为合作的重要领域。针对中越边境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严峻形势,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家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于2001年起实施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项目。这是中越两国间第一次在预防和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方面进行的正式合作。在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儿童基金(2001-2005)的合作框架下,全国妇联与公安部一道,在越南有关方面的配合下,为打击和预防中越跨国拐卖开展了积极的尝试。从今天开始,为期一个月的联合宣传活动就是其中的一部分。本次中越联合反拐宣传活动实施内容包括:共同制定联合反拐宣传战略,统一联合宣传口号——即“携手反拐,共创未来”牞共同制作中越联合反拐行动标志(Logo)、制作宣传品,发布电视宣传公益广告,以两国宣传为基础,推动双边反拐宣传活动。 伍德琛先生呼吁大家把今天这个里程碑式的活动看成是一项工程的起点,共同创建一个适宜儿童生存与发展的社会。中国是《联合国打击跨国拐卖有组织犯罪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的承诺国,也是湄公河次区域国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项目的参与国之一,举行这次活动,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履行国际责任与义务,扫除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坚定决心,对进一步加强反对跨国拐卖妇女儿童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打击和预防跨国拐卖妇女儿童项目的实施,以及维护我国良好国际形象、中越友好关系以及两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都具有重大意义。 新闻背景链接 据统计,全球有900万人被实力强大的贩卖人口跨国犯罪集团迫使其作性奴隶或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中做苦工,贩卖妇女儿童已成为有组织犯罪中获利仅次于贩毒和走私武器的第三大行当。近10年来,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发展迅速,仅湄公河流域就有数10万的妇女儿童被拐卖。广西地处中国南疆,与越南有1000多公里的陆地边界。 1989年以来,中越两国边民开展了正常的边贸交往,越南妇女到中国边境县做生意、打工或与中国边民通婚的现象比较多,其中与中国边民通婚的越南妇女有8000多人,有部分是亲友介绍,有部分是被拐卖到中国的。广西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敏感地区之一,1993年至2003年,全区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团伙1051个,成员2981人,有力地打击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嚣张气焰。 来源:新桂网 责编: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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