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法官圆桌审判少年疑犯彰显人文关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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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08:5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宝鸡讯 (记者 荣忠) 近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为未成年人的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开庭的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和监护人,都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法官以谈心的方式审案,被告人在一种相对宽松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法官被告人围坐圆桌旁
2003年5月4日晚,17岁的张某伙同李某等3名未成年伙伴在宝鸡市北环路对一行人实施抢劫,抢得现金90元钱。今年5月28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抢劫案。在圆桌审判厅里,法官坐在椭圆形桌子的一头,背后是庄严的国徽;公诉人、辩护人及被告人家属分坐桌子两边;“问题少年”则坐在桌子的另一头。 4名被告中张某年龄最大,作案前在宝鸡市内某中学就读,其余的3名被告小学毕业后辍学。4人中有的双亲离异,有的父母长期不和。因此,在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心理及其演变过程作了详尽的分析后认为,由于被告人涉世不深,在外界因素的干扰下,才出现了犯罪行为,请法院在依法判决的同时,从轻或减轻处罚。 “问题少年”悔恨交加 在当日的庭审中,审判法官在剖析犯罪原因的同时,还语重心长地指出了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法庭上,被告的监护人从孩子的成长过程解剖自己,意识到教育孩子方法欠妥,表示要配合法院、加强与孩子沟通,真正学会爱孩子。被告李某的母亲当庭表态,她将争取要回儿子的抚养权,以最大努力尽监护之责,不让孩子一人在外流浪,保证孩子不再犯罪。 在最后陈述中,4名被告人悔恨交加,一致表示要洗心革面,努力改造,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回报亲人。合议庭表示,将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从轻或减轻处罚,并择日宣判。 圆桌审判彰显人文关怀 据介绍,将普通审判模式中高高在上的法台式审理改为圆桌式审理,虽然只是法庭席位之间距离、高矮层次的改变,然而却蕴涵着司法的人文关怀。在普通刑事审判阵形中,心理欠成熟的未成年被告面对威严的法庭,往往会因为紧张、恐惧而不能全面如实地反映真实案情,客观上阻碍了法庭查明犯罪事实。实行圆桌审判,审判台威慑力的削减,则为当事人营造了一个较为宽松缓和的庭审环境。 同时,家庭式的圆桌审判将情与法融合在一起,还能起到积极的法庭教育功能。以往以普通审判模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虽然也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要求法官口气平缓、态度和蔼,但由于庭审环境过于紧张,僵硬的法庭氛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