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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得借用硕士学位之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昨天公布广东省高等学校2004年度登记备案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名单,指出凡未获同意登记备案的单位,不得以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硕士学位课程进修班及类似的名义进行招生和办班活动,更不得举办涉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办班活动。

  广东省学位办指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进修、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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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不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课程成绩合格者,只能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办班名称统一定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得出现“硕士学位”字样;办班收费要根据全省一般教育收费标准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晏民 红英)(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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