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2名狂犬病患者死亡 方圆5公里内杀家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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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15:02 齐鲁晚报 | |||||||||
本报枣庄6月3日讯 枣庄市近日连续出现了两例狂犬病患者,目前都已经死亡。枣庄市非常重视,6月2日开始部署防疫活动和灭犬行动。 据枣庄市光明路街道办的同志介绍,4月17日,枣庄市市中区永安乡马庄村民王某,从枣庄市电石厂下班途经光明路街道办事处佟楼村附近时被狗咬伤,当时没当回事,也没及时治疗。5月29日,王某病情发作被送到医院,后经防疫等部门确诊为狂犬病,经全力抢救
另据了解,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一名姓刘的54岁妇女,4月10日被自家狗咬伤手指,5月16日病情发作,于17日不治死亡。据了解,刘某病情发作时还抓伤了其子女,目前其子女已被隔离,咬人的狗已被过路车辆轧死。 疫情发生后,枣庄市市中区印发了狂犬病防疫宣传单,张贴了防疫公告,公布了防疫电话3257297,要求以佟楼村为中心,方圆5公里以内的家犬全部捕杀,方圆15公里以内的免费施行强制防疫,2日—4日进行打狗行动,5日—8日进行免费防疫,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疫情。据介绍,光明路街道办已投入了4万余元进行疫情的防治,涉及的村庄每村都组织了5到10人的打狗队。 今天下午笔者跟随打狗队进行了实地采访,发现大部分村民积极配合此项行动,主动交出自家的狗。据了解,这个区的永安乡、齐村镇、孟庄镇的部分村庄也同时进行了打狗行动。据介绍,对于范围内的狗,这个市进行了普查,并对捕杀的狗的户名、犬种、数量、捕杀时间进行了详细登记。对捕杀的狗进行焚烧后深埋。笔者在这个街道的田庄村和雷村交界处的矸子山下看到,这里已经挖出了深4米、宽3米、长6米的大坑,打狗人员正将狗尸扔进坑里。 据了解,首先发生疫情的台儿庄区已开展了全面防疫活动,目前已按规定捕杀了4600只狗。截至下午6点发稿时,市中区已捕杀狗500余只,7点左右将进行焚烧后深埋。 (张大东 徐瑞福) 相关链接 1989年颁布实施的《山东省养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狂犬病疫情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对疫点周围五公里以内范围的养犬一律捕杀;对十五公里以内范围的养犬施行紧急免疫注射;对被犬咬伤的人员,应立即做好伤口处理,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对被狂犬咬伤的家畜,要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畜用狂犬病疫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