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限温"?不少商家在实际操作时遭遇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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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15:5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孙晶,实习生何又华报道:记者连日巡城发现,许多商场在实行“限温不得低于25℃”时遭遇了尴尬。 天河和东山区的多家大型超市有关负责人反映,卖场的温度不得低于25℃,将增加卖场对生鲜食品以及熟食品的保鲜成本。家谊、岛内价的林总说,政府的规定,企业一定会执行,但以前岛内价的温度一般调至18℃—22℃左右,这样可以确保熟食品的保鲜期;调整温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商场的节能不光要从“节流”方面考虑,还应在“开源”上多做文章,比如目前广州就有一些专业公司从事改装中央空调设备,达到节能功效的生意,其收费从节约的能源中计算。企业的成本不会增加很多,又达到了效果。此举也许比单纯调整卖场温度更实用。 广州市能源办公室能源处黄天石副处长介绍,对于空调限温的问题,各部门正在研究及听取各方意见,预计下周以后会有定论。如果没有太大问题,基本上维持以前的25℃标准不变。如果商家有特殊需要,具体的空调温度还可以再研究决定。正式下文以后,限温标准将对商家具有约束力,有关部门将定期检查,并会有相关的处罚措施。 另据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对售卖熟食环境的空调温度没有具体规定,只规定熟肉类食品放置在外一般不超过两小时,否则需冷藏。同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已于去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的主要控制指标中规定夏季空调温度应为22℃—28℃。(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