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企业应当成为反倾销应诉中的主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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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5日11:14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6月5日电(记者冯昌勇)日前在此间举行的第二次全国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新形势下,企业应当成为反倾销应诉中的主体。同时,各地方政府和各类中介组织应认真围绕企业做好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副代表兼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王世春局长在会议上说,反倾销应诉决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是企业的事。政府的工作是指导协调,搞好各方面的服
王世春说,在应对国外贸易摩擦的同时,企业不能回避自身在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在生产环节,要从以牺牲环境、大量消耗资源,漠视劳工权利为代价的数量扩张型向注重质量、注重效益的质量扩张型转变。在出口环节,要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以质取胜的经营策略。在面对国外贸易限制措施时不等、不靠,主动提升自身应对能力。要善于运用贸易救济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第二次全国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会议于6月3至4日在成都举行,来自政府部门、中介组织、企业代表及学术机构的约200名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