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与事实:内蒙古民族教育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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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5日11: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5日电(记者高文静)中国政府颁布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2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事业不断壮大,已经形成从幼儿园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蒙古语授课教育体系。 ——1983年内蒙古有普通高校14所,全年招收学生6894人。而到2003年末普通高校达到27所,全年招收学生5.59万人。
——1983年普通高校中,少数民族在校生为5860人,其中蒙古族为5106人。而到2003年末,少数民族在校学生达到4.20万人,其中蒙古族为3.52万人。 ——1983年内蒙古有4所研究生培养单位,到2003年达到8个,全年招收研究生0.17万人,比2002年增长47.6%;2003年末在校研究生0.38万人,比2002年增长40.1%。其中少数民族在校研究生0.13万人,在少数民族在校研究生中有蒙古族研究生0.11万人,分别增长23.9%和21.4%。 ——内蒙古现有民族学校1477所,其中小学民族语言授课的1014所,在校学生18.09万人;普通初中民族语言授课的202所,在校学生10.94万人;普通高中民族语言授课的55所,在校学生4.81万人。 ——内蒙古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小学1776所,在校学生38.8万人,其中寄宿学生14.5万人;初中1776所,在校学生78.56万人,其中寄宿学生39.9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