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规定和承诺 招生章程失实可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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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0:35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记者皓琳报道:高校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章程中的规定和承诺,一旦出现章程与实际不符,考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据悉,我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收录了359所高校的招生章程,考生也可以登陆“江西高招信息网”或相应高校的网站进行查阅。各校的招生章程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的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是否民办)、分
高校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承诺,未经教育部批准,也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等条件,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等等。招生部门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监督高校是否履行了在招生章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并按照招生规定和有关程序进行录取。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