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速递200406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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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1:52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伪造香港身份只为炫耀 本报讯(记者张润东通讯员郭菁)伪造香港身份证只是为了在外人面前炫耀自己的“香港身份”。前天,东城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1999年10月,47岁的赵某以假名“赵涌”为自己伪造了一本《港澳同胞回乡证》和一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2002年10月,他再次伪造一张居民身份证。去年12月4日,当他持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入住和平里一宾馆时,被前来抓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和平里派出所民警碰巧抓获。经审查,赵某伪造香港身份证仅仅是为了炫耀。 初三学生校外摔残同学 本报讯(记者邹桂通讯员王斌)小明(化名)在校外将小平(化名)推倒致残,顺义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小明的父亲赔偿各项损失6.8万元。 今年2月8日下午1点左右,还未到上学时间,顺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小明和几个同学一起在学校门口玩。正在这时,该校初二年级的学生小平来到学校,小明突然叫住了他,趁其不备把他摔倒。经诊断,小平右侧头顶部膜外血肿,右侧颞骨骨折,鉴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认为,由于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