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妈状告13岁的侄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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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2: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遗产继承案件:50多岁的姑妈因为一套房子的继承问题将13岁的侄子连同其监护人告上法庭。 姑妈叫高玉兰,侄子叫高方(化名)。高玉兰的父母高正扬、纪文英是高方的爷爷和奶奶。高玉兰在诉状中说:纪文英、高正扬先后于1996年9月和2004年2月去世。二人在合肥白水坝有住房一套。高正扬于1997年6月通过公证,言明其财产由被告(高方)继承1万元,
被告方在答辩中称:虽然房屋产权证上载明产权人是爷爷高正扬,但事实上还包括了奶奶纪文英和蒋永婷(高方母亲)等人的份额,高玉兰将该房的私有部分全部视为爷爷所有,其行为损害了高方和其母亲的合法权益。同时,爷爷的遗嘱存在瑕疵,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予以认定。 法庭当庭未对此案作出宣判。 (本报记者 靳生)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