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死天津交警的罪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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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7: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频道6月5日电(孟华、李炳霞)日前,轧死天津交警张凤海的被告人艾传伟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同时判令艾传伟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余万元。 4月14日中午,天津市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京沪高速公路前毕庄出口处执行公务时,发现一辆运载木材的解放牌半挂卡车严重超载,随即依法纠正违章。36岁的艾传伟系
肇事司机艾传伟弃车逃窜,在场的群众和民警一起奋力追赶,最终将其抓获。 壮烈牺牲的天津交警张凤海,年仅29岁。天津市公安局为张凤海追记一等功,追授天津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完)(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