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川领导干部出访不得携家带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8:45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审批原则》,要求全省贯彻执行。《原则》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携带配偶、子女。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爱孩子从这里开始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意乱情迷不妨颠鸾倒凤

  《原则》规定,凡应由企事业人员完成的任务,不派党政领导干部出访;国(境)外邀请单位必须与出访人的身份相当,与出访任务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出访不得接受国内企业、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出访团组访问一个国家或地区原则上不超过7天,访问两个国家或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2天。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友好交流、考察访问团组,团组成员总数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6人。《成都商报》供稿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企业家治理沙尘暴
泛珠三角区域整合9+2
美英向伊政府移交权力
美国中情局局长辞职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孙燕姿全国巡回演唱会
法网公开赛 NBA总决赛
欧锦赛 AC米兰中国行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