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首次查获利用国内沿海船舶走私出口焦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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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9:4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张毅)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天津海关缉私局日前在对国内某沿海运输船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轮在天津新港口岸装载货值约400万元的焦炭1500吨,向港监部门申报驶往上海,但实际却运往韩国,涉嫌逃避许可证走私出口。 经初步调查,该轮持有的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营运范围为“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各港间普通货船运输”。但在运营期间,该轮套印了国内港口港监部门印模并伪造印章,编篡
另据该局调查发现,该轮自2003年至今,先后10余次在国内辽宁大连、营口、鲅鱼圈、天津新港等港口装载镁砂、焦炭等出口应证货物累计近2万吨,逃避海关监管、擅自驶往韩国、日本多个港口。现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国家的贸易政策,目前我国对镁砂、焦炭等资源性商品实行出口配额管理,相关产品需获得出口许可证才能出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