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 四川两煤矿监督员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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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10:01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6月6日电(记者任硌)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四川省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名煤矿聘用监督员玩忽职守,导致一煤矿瓦斯爆炸多人伤亡,近日分别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被告人冯贵文、尹波系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聘用监督员,均受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委托承担煤矿安全监督任务。2002年9月25日,泸县兴隆煤矿因存在诸多重大事故隐患被
2004年2月,泸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2人立案侦查,泸县人民法院近日以玩忽职守罪对2人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