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鼓励外资银行到西部和东北设机构拓业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10: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张建平、杜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日前表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银监会鼓励外资银行到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设立机构和发展业务。 刘明康说,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有序开放扩大金融市场,目前已有13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已批准一批外资银行办理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随着我国金
刘明康说,为进一步扩大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银监会已调整和改进了一些外资银行监管政策: 修改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外资入股比例最高可达到24.99%,不超过25%就不改变机构性质,单个机构的入股比例从15%调整到20%。 精简了营运资金的档次,降低了营运资金要求。营运资金档次从6档简化为3档,法人机构营运资金要求从4亿元人民币调减到3亿元,分行从6亿元调减到5亿元。今后还可根据情况变化、遵循对等原则进行调整,即中国的商业银行到国外去设立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当地要求的营运资金也应相应做出调整。改变了外债管理方式,由过去逐笔审批和登记变为实行总量控制。 与此同时,银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正在起草银行卡管理条例,希望能推动外资银行发卡业务;开放了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已批准筹建三家汽车金融公司;按照“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受理了三家香港银行设立分行的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