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制法官社交活动 出入公共场所需谨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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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10:59 新华网 | |||||||||
法官需谨慎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单独会见律师,不得接受请吃请托……记者4日获悉,北京市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目前正加紧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严格限制法官的社交活动。 前不久,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近年来本市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分析,发现一线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是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减少一线
“国外的法官与社会大众是相对隔绝的,他们很少抛头露面。法官的职业要求法官是一个深居简出的人。法官虽然不一定与世隔绝,但绝对不应是一个风云人物。”6月3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的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电视电话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认为,做法官要耐得住孤独寂寞,远离尘嚣,尽量减少各类社交活动。 据悉,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制定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严禁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请吃、请托、钱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支付;严禁向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尚未决定与宣判的裁判内容;严禁违反回避规定审理与本案当事人及其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同事等关系的案件;严禁参加由当事人及其律师组织的各种非公务性活动;严禁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和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严禁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 下一步,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将邀请人大代表、特邀监督员以及新闻记者监督法官的活动,确保将法官的社会交往限定在法定范围内。(汲传排)(完)(来源: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