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拟出台"暴走鞋"标准:5岁以下儿童不得穿"暴走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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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12:00 新华网 | |||||||||
全国第一部“暴走鞋”标准—————《广东省休闲式运动鞋地方强制性标准》(下称《标准》)有望在7月份出台,省市质监部门也计划在下半年依据《标准》对“暴走鞋”质量进行抽检。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俗称“暴走鞋”的休闲式运动鞋因没有统一标准,不少质量投诉甚至因鞋伤及人体的纠纷难以解决。去年底以来,有关“暴走鞋”的投
据悉,广东省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是此次“暴走鞋”《标准》的起草单位。起草时主要参考了旅游鞋的国家标准,对滑轮的质量要求等则参考了溜冰鞋的国家标准,增加了滑轮表面硬度要求,确保耐用性和稳定性,更增加了安全性能要求。其中安全性能一项就细分了三项,并规定使用说明中必须标明“不适合5岁以下的儿童穿着”。 有关人士透露,《标准》的送审稿中首先要求滑轮是可隐藏的,其次,打开滑轮的开关装置必须使用两次连续动作控制,第一个动作执行完毕后方可执行第二个动作,不允许一次打开滑轮。(谭建东)(来源:新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