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继承权不能透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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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16: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文金)继承权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发生效力的权利。然而,竟有不肖儿子要透支这项权利,手持父母立下的遗嘱向父母收取“所继承房屋”的房租。笔者今天了解到,延庆法院依法驳回了这个不肖子的诉讼请求。 1994年6月,张某在外地当兵时,其父母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如果张某复员回来后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将来由其继承老人的三间半南房。1995年10月,张某复员回家后,得知了
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父母也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子女对父母的财产继承权只是一种期待权,只能在父母死亡后才能行使。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张某不得提前行使财产继承权。张某将期待中的继承权误以为现实财产权利,想提前透支行使,并企图以此抗辩父母的赡养权利,摆脱自己的赡养义务,与法相悖,于情理不通,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儿科血铅防治中心成立 农妇将体检单位告上公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