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如果接收“红包” 主管领导可能“连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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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03: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出台《安徽省卫生系统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严惩卫生系统违纪歪风。 据了解,《方案》提出6条禁令:一、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二、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三、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
《方案》规定了严格的惩处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直至解聘;执业医师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纠风不力,医务人员顶风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不严,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不认真核实,不严肃处理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本报记者 丰贤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