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种违纪行为 取消该科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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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04:55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吕诺)根据教育部日前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考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试违纪行为包括: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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