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台农村干部自律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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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05:51 深圳商报 | |||||||||
珠海出台农村干部自律规定 六要六不准管住村官 【本报珠海讯】(深圳商报记者张伟)近日,珠海市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出台廉洁自律“六要六不准”,规范农村干部行为。
《中共珠海市纪委关于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分10条,主要内容是针对农村党员干部作出了“六要六不准”规定:一要村务公开,不准暗箱操作,搞假公开。二要民主决策,不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三要厉行节约,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四要处事公道,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五要顾全大局,不准搞影响团结和农村稳定的活动。六要移风易俗,不准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张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