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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行业协会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07:31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 近日,《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建设的意见》出台。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步伐,切实推进政社分开,把目前行业协会主要由政府发起组建,逐步转变为由企业自发组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机构、人事等方面与行业协会分开,行业协会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政府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行业协会的领导职务,已兼任行业协会领导的政府现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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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辞去政府职务或退出行业协会。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基本形成行业协会市场化生成发展机制。(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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