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阴考察培训费用报销要“廉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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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09:11 扬子晚报 | |||||||||
近日记者从淮阴区纪委获悉,今后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习考察培训的费用若想报销,必须附有经区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的书面证明,过“廉审”关。 长期以来,因公务性支出管理相对混乱,不少人借学习考察之名旅游观光,回去后全报销;有的培训纯个人行为却用公款报销。针对这一情况,该区明确规定,今后凡参观学习、考察培训费用,报销时必须先经区廉政办审核,若数额较大,还须单位集体研究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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