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艾滋嫌犯”可依法办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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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03:59 新闻晨报 | |||||||||
都市快报供稿 杭州已在国内率先制定惩治艾滋嫌犯的执法规定,涉及从抓捕关押、审判收监到定点诊治等各方面。今后,“艾滋嫌犯”不会因其携带艾滋病毒而逃脱法网。 4月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和环境保护局等8家单位联合
关押、收治艾滋嫌犯,因其具备潜在感染危险,在监所、看守等方面有特殊要求,近年来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的重要难题。一些艾滋嫌犯因此有恃无恐,甚至故意感染病毒以逃脱惩处。 去年11月,杭州西湖警方出于对公众安全的高度负责,在国内首次大规模集中关押“艾滋小偷”引起各方瞩目,也使完善惩处“艾滋嫌犯”的司法问题浮出水面。 目前,杭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已设立3间专门监室,杭州市强制戒毒所也设了专门房间供“艾滋嫌犯”强制戒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