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改坡”不用市民掏腰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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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04:57 新京报 | |||||||||
经费由市政府、区政府和开发商筹措,年内计划完成改造300栋 本报讯(记者谢炜)从今年开始,北京市“平改坡”行动将全面展开,预计年内城八区将有300栋楼房的平屋顶完成改造。昨天,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委、发改委、建委、财政局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重点街道平改坡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最大的特点是,对牵绊“平改坡”的首要难点———资金来源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平改坡”改善保温隔热和防水功能“平改坡”是指在建筑物结构许可、地基承载力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将多层楼房平屋顶改造为坡型屋顶,以改善顶层房屋的保温隔热和防水功能。据介绍,为配合迎接奥运会和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市政府要求从今年起到2006年,在全市三环路以内、奥运村周边及重点地区周边25条主要街道两侧全面开展“平改坡”工程。为此北京专门设立了平改坡工作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管理和方案审定。 根据该办法,“平改坡”工程的结构设计不仅必须保证房屋安全、符合抗震要求,而且不能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同时,“平改坡”将服从文物保护、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城市危房改造、中心地区详细城市规划等工作的相关要求,在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改造项目,将被统一纳入文保区整体修缮改造方案之中。 此外,在“平改坡”过程中,旧楼房的整体景观也将进行改造,从而与周围景观环境保持协调统一。 改造资金不用市民负担据有关负责人透露,2002年北京市就计划进行“平改坡”,但资金一直难以到位,对工程的开展产生了很大阻碍,而在此次的实施办法中,对“平改坡”资金筹措与核拨问题做出了规定:计划内进行平改坡的直管公房,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拨款,其中市级公产直管公房,按工程决算由市政府全额拨款,而区级公产直管公房,按工程决算由市政府给予50%的补贴,区政府负担50%.对于其他产权的房屋,则实行政府补贴和产权单位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商品房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工程费用由市政府、区政府分别承担25%,开发商承担另外50%;交付使用5年以上的旧楼,按区域划分,市政府补贴工程费用的50%,各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不低于工程费用20%的补贴办法。 对于能够市场化运作的项目,政府不再投入资金。 据介绍,政府补助资金将被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采取分期核拨的办法,“平改坡”结构竣工后将拨付50%的资金,而剩余的经费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其他资金到位后才能划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