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点街道平改坡两年完成 直管公房政府出大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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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08:40 新华网 | |||||||||
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昨天下发《北京市重点街道平改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从2004年至2006年,完成全市重点街道平顶多层楼房的改造任务。《通知》对资金筹措与核拨工作也做出明确规定,对于直管公房,政府资助为主要资金来源;对其他产权的房屋,实行政府补贴和产权单位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已售公房的出资人为原产权单位。 具体来说,对于计划内进行平改坡的直管公房,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拨款。市
对于其他产权的房屋,实行政府补贴和产权单位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对商品房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工程费用由市政府、区政府分别承担1/4,开发商承担1/2;对交付使用5年以上的旧楼,按区域划分,市政府补贴工程费用的50%,各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工程费用20%的补贴办法。《通知》特别强调,以上所称“产权单位”,对已进行房改售房的为原产权单位。也就是说,个人不必为平改坡工程支付费用。(首席记者张晓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