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对流通业餐饮业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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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1:19 新华网 | |||||||||
针对吉林、浙江两省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青海省商务厅于近日紧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流通业餐饮业经营场所消 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 通知规定,对容纳50人以上住宿、就餐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 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于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 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
通知还要求各州、地、市在6月30日以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彻底整改,省商务厅将适 时组织相关单位对部分地区有关企业进行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