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都”拖欠职工养老金1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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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1:19 新华网 | |||||||||
5月24日,青海省乐都县宏都酒业有限公司职工反映,从1998年至今公司经体改后,一直拖欠员工“三金”, 甚至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也未向社保局缴纳,50%以上的职工拿的是一百四十元左右的工资,社会养老保险金未缴部分 就达十九万多元。公司有活干就上班,没活干就放假,企业不能正常运转,眼下职工生活相当困难。 当天下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乐都县宏都酒业有限公司前身为国营企业青海乐都青
采访中职工李存兰对记者说:“2003年5月至7月,我连续上了3个月满勤班,拿到的工资却是5月份153元 、6月份110元、7月份175元,并且拖到年底才发放,平常感冒、头疼等小病只能抗着,不敢进医院。”现年55岁的 老职工李世英工龄达35年,他说:“我负责值班,每天上班12个小时,这养老金没交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老伴从19 88年就患了精神病,长年吃药控制病情,每日药费支出在300元以上,女儿为了照顾母亲也离婚了,全家人就指望这点工 资。” 随后,有人展示了他们2月份的工资单,记者惊讶地发现,职工周慧莲只领到7.65元。裴茜桃和李举业竟是-4 3.75元的工资。 4月25日上午,在宏都集团董事长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董事长陈吉庆,面对记者的提问,他说:“具体工作钟子荣 总经理负责,我不清楚。”见到钟总后,记者要求了解“三金”和工资问题,他却对此避而不谈,并说:“我是从去年接手的 ,具体要问财务中心。”在公司财务中心,当记者拿出2月份的职工工资单,要求采访时,一位姓谢的女士居然将记者手中的 工资单扣押了,并说:“这不能给你,你有什么权力拿它……” 随后,记者在采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劳动监察的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时,他回答说:“如果职工反映情况 属实,那么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劳动法》和有关国家规定的行为,能调解就调解,该仲裁就仲裁,该行政处罚就处罚。” 记者在发稿前获悉,社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这个公司拖欠职工养老保险金达199544.99元。经贸委局长接 待了二十多名上访职工,并会同社保、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将职工意见汇总为“十一条”,承诺近日给职工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