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深化市级行政审批制度 305项审批权下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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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2:22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昆明市政府昨日作出决定,安宁市、东川区作为市级行政审批权下放的试点,昆明市政府把现行市级行政部门有终审权的绝大部分行政审批权下放给安宁市和东川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目的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环节,促进各级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为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县级政府行政能力,促进县城经济社会发展,昆明市政府决定,在市级各部门现在保留的424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市级有最终审批权的共348项,除涉及需加强宏观调控,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需要由市级集中行使审批权的事项;不涉及安宁市和东川区事权的审批事项;下一步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外,第一批下放安宁市、东川区的是市级39部门有终审权的305项审批事项,占市级有最终审批权事项总数的87.6%。 昆明市政府要求市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把市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明放暗不放”,主动搞审批事项下放的工作衔接,加强对安宁市、东川区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安宁市、东川区政府要抓紧做好行使下放的行政审批权的各项准备工作,本着简化手续、方便群众、规范操作、缩短审批时限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审批权的顺利行使。同时,积极创新审批方式,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中心推进电子政务,提高先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今后,昆明市将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所进行的行政许可证事项清理等工作,再研究第二批下放的事项,两年内,将市级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逐步扩大到四城区和其它县。为确保市级行政审批权下放工作的顺利实施,市监察、法制、编制、便民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将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不按市政府要求执行的,由监察部门按《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和《昆明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