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车辆无权搞“特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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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4: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8日电今后浙江省公安机关车辆及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的交通事故,浙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抄告同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各级公安纪检督察部门将根据民警交通违法情节和事故情况,严肃查处,必要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据浙江日报报道,考虑到社会上交通违法现象严重,公安机关及民警若都能从自身
同时,浙江省公安厅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修订完善车辆管理、驾驶人员管理等安全行车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安民警及公安车辆驾驶员的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将交通违法情况作为年终业绩考评、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此外,凡有关公安民警或公安车辆驾驶员违法驾车的举报,均要及时查处。(谢佳、朱海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