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5·29”天然气爆炸事故调查(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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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5:08 新华网 | |||||||||||||||
记者李娟:这里就是事故发生的地点,炳灵路15号楼,这栋楼一共有9层,我们现在处的位置是它的附一层,附一层一面面临的是永宁河,另外一面临街,在附一层可以看到,这一排当时都住有住户,爆炸发生之后,强烈的冲击波把这一面墙全部都冲开了,受害的人包括受伤的人,还有一些家庭用品全部被冲到了永宁河边,通过河边现在残存的瓦砾还有家庭用品我们能够感受到当时爆炸发生之后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受灾居民:听到嘣一下子,我说怎么打这么大个雷,我吓得没办法,我看到外面乌烟瘴气的。 她叫丘孝珍,在这条小街上经营着一家皮鞋店,爆炸的中心就在她家商铺的门口,在这起事故中,她失去了丈夫,10岁的儿子左臂伤残。 据记者了解,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35人受伤,10多户居民的家园被彻底摧毁,80多户居民受灾,数万人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6月1号上午,当地的事故调查组对此次爆炸的原因做了认定。 5·29事故原因调查组组长、泸州市纳溪区常务副区长夏平:经过现场两到三次的检测和试验,认定是天然气管道爆炸。 调查结果排除了人为破坏的可能性,那么天然气管道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发生爆炸?爆炸之前是否有什么征兆呢?受灾居民:说是天然气管道爆炸,我们在半个月前就给天然气公司反映过,那边漏气,也来人看了一下,说没事。 受灾居民 :他们来了说是阴沟臭。 受灾居民 :我住在这儿二楼,闻到过天然气的味道,天然气的味道跟别的味道不一样,天然气的味道跟阴沟的味道是两码事。 泸州5·29天然气爆炸事故在当地老百姓中引发不小的争议。那么,这起所谓的意外事故是不是本可以避免呢? 那么目前这个地方情况如何,接下来我们来连线在前方进行采访的记者李娟,李娟您好。 李:跃军你好。 主持人:李娟,从5月29日发生爆炸到现在,当地的群众对这次爆炸是一个什么样的反映呢? 李:是这样的,我们爆炸发生之后三天来到现场,应该说据我们调查,当地很快组成了事故调查小组,分别处理各项的事故,分别处理方方面面的善后工作,但是我们看到居民的反映仍然非常的激烈,他们觉得这次事故不是意外,更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因为事故发生前,追溯到一两年他们经常闻到有天然气泄漏的味道,而且经常向天然气管理所汇报,但是没有引起非常认真的重视。 主持人:李娟,你刚才提到,大家一直有反映,长能追到两年前,那么短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 李:在前年的话,就在这条街道,离这次事故爆炸不远处,就曾经发生过一次爆炸,最近也就是在十天之前,在爆炸现场附近,就能闻到强烈的气味,也向他们报告过,而且也有人员过来看,但是没有发现这种隐患. 主持人:李娟现在这个事情发生之后,相应的调查已经展开了吗? 李:对,当我们到来的时候,6月1号的时候,当地又成立了一个新的小组,就是事故责任调查小组,主要是由纪检委、安检局和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人员,他们主要对这次事故的责任人,主要是针对天然气安福管理所工作人员和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查询问,这两天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具体责任人要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相应的责任。 主持人:在这么长的时间内采访当中,你觉得对这个事件来讲,你个人最大的感受会是什么,比如说责任方面,或者老百姓的反映方面,或者管理部门方面? 李:是这样的,我们就是觉得因为这起事故发生之前,这条街上有非常多的隐患,在一两年前经常发生小型的爆炸事故,当时因为没有直接的人员伤亡,地面爆炸物的损害,所以没有引起特别大的重视,但是我觉得像天然气这种高危的化学用品,在这么疏于管理的情况下,让我们非常担忧,会不会还有更多的事故发生,这个隐患怎么发现,怎么去解决,这都是非常让我们担忧的。 主持人:感谢李娟带回来的报道,谢谢。如此惨重事件的发生在这个事前群众向有关部门做了反映,那么相关部门又做了一些什么呢,接下来我们看一个短片。 泸州5·29天然气爆炸事故发生之后,相关技术人员对爆炸区域内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了泄漏测试。6月1号凌晨零点25分,调查人员在爆炸现场的马路对面找到了引发这次事故的天然气泄漏点。 记者李娟:这里就是天然气的泄漏点,大家可以看到这底下的管子就是天然气管道,中间已经被锯掉了一截,据鉴定,这锯掉的一截当中有一个一厘米见方的小孔,天然气就是通过这个小孔向外泄漏,然后顺着过街的下水道,一直通向了街对面,到了这个爆炸现场,当时气体就是积聚在地下附一层和人行道之间40厘米宽的一个空隙里,在这里面积聚,浓度达到一定的程度以后,遇到火花引起了爆炸。 随着调查的深入,事故的原因逐渐清晰起来。根据泸州市天然气公司提交的鉴定结果,天然气管道上的泄气孔,是由于管道局部的防腐层受到外力破坏,导致腐蚀穿孔。据专家介绍,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不了这样一个1厘米左右见方的泄气孔。也就是说,这个泄气孔的存在已经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那么,对这样一个严重的事故隐患,天然气公司是否知晓呢? 受灾居民:我亲自反映过,老总说你去找老杜。 居民提到的老杜是泸州市天然气公司安富管理所的付所长。按照所内职责分工,他主要负责管道维修等工作。5月20号这天,也就是爆炸发生的9天前,他就曾经接到过该区域有天然气泄露的报告。 泸州市天然气公司安富管理所副所长杜保具:第一次去的是我们的一个驾驶员,他在维修班,第一次他去了,去了回来之后给我反映,就说有很浓的一股烂泥味道,不像是天然气的味道。 记者随后找到了5月20号那天到过现场的那位司机简世勇,按照他的说法,作为一名专职司机,他根本没有能力对当天现场的情况作出一个准确的判断,随后,杜所长又亲自去了一趟。 泸州市天然气公司安富管理所副所长杜保具:到了现场,就到了出事的地点看了看,因为我有严重的鼻炎,所以闻不出天然气的气味,是一个障碍,一般都是小的情况,就用肥皂水或者用仪器进行勘测,因为当时仪器坏了,没有拿去,就是凭闻。 因为检测设备坏了,没法测试,因为患有鼻炎,闻不到天然气味道,一个原本很容易发现的事故隐患就被这些看似简单、偶然的因素忽略了。 受灾居民:完全可以避免,这根本不是天灾,完全是人祸。 主持人:泸州天然气爆炸事件之前,当地的群众曾经向管理部门多次反映有异常的情况,管理部门也派了检查人员实地进行了勘察,但是一周之后,这个地点却发生了爆炸,造成五人死亡,35人受伤,为什么群众多次反映,管理部门也派人员进行了检查,还是发生了爆炸,接下来我们就来连线对爆炸地点进行管理的泸州天然气公司安福管理所所长黄正国,黄所长您好。接下来还要连线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秘书长迟国敬,欢迎您迟秘书长。黄所长我想问一下,在这起事件发生之前,你们什么时间接到群众反映,这个地方有漏气现象? 黄:5月20号。 主持人:在5月20号得到这个地方有漏气的情况,你能不能再详细跟我说一下,当时怎么派人检查呢? 黄:在5月20号下午,有一居民户到我们门市,跟我们门市维护工说他们那里漏气,然后我们维修工到办公室找我们分管所长副所长,他分管维修抢修,副所长立即打电话给维修班,简士勇到现场察看。简士勇同志到现场之后,对那个地方的气味他把不准,当时因为没有带仪器,就回来汇报副所长,请副所长和他再一起去看一看,副所长当时把技术员小金金永祥一同三个人一同到了现场。看了之后,他们就回来了。 主持人:我想问一下简士勇在咱们所里干什么? 黄:他是驾驶员,兼负责主片区的维修,巡检。 主持人:这个人经过了相应的培训了? 黄:他到我们单位两年多了。 主持人:我们这儿有一个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维修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在总则当中非常清楚的规定,进行运行、维修抢修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经过这种考试,经过这种培训了吗? 黄:这个我不太清楚。 主持人:杜所长去了,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检查结果呢? 黄:杜所长去了,他回来之后也没有跟我说,事故发生以后,才跟我说的。 主持人:我们在采访的过程当中了解到,说杜所长去的时候,没有闻到味道,因为当时他的鼻子是鼻炎,我们想问一下,你们到现场来检测这样一个是否漏气,不带任何仪器,光靠自己的鼻子吗? 黄:当时他们没带仪器去。 主持人:为什么没有带呢? 黄:我不太清楚。 主持人:我想请问一下迟秘书长,比如说像类似的事件发生了,群众向有关部门来反映出现漏气这种状况,作为相应的管理部门来讲,他应该怎么样来做呢,具体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程序呢? 迟:一般的公司都会明白,按照公司已经形成的制度,马上派出抢救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赶到现场以后,要根据现场周围的情况来察看,比如说有味道的位置,它的周围的环境,比如周围的燃气管道的情况,周围有没有下水道,有没有其他的管线管井等等。另外当然也要携带必要的仪器。 主持人:像这样检查的话,应该带什么样相应的仪器? 迟:一般我们的工作人员会配备嗅味仪,就是当闻到这种气味的时候,或者觉得哪会采样来看一看,到底分析一下。 主持人:像发生在泸州这个事件是在5月20号相应的人员到了现场了,在5月29号发生了爆炸,如果说凭您的经验来看,当时如果拿仪器的话,5月20号的时候,可不可能测出来,这个地方有问题的,而且那么多居民都反映有隐患? 迟:应该拿仪器应该能测到的,因为我注意到爆炸事件发生以后,有关方面提供了一些数据,主要是在密闭空间形成这样的爆炸,说明漏气的过程应该说是比较缓慢的,因为那条夹缝,上面有盖板,形成密闭空间,上面有104米左右,按照它的爆炸极限5%到15%的话,应该所需要的天然气的气体在十立方米左右,应该说这个聚集的过程是很缓慢的。 主持人:黄所长,在您管辖区范围内,以前遇到过类似的爆炸事件吗? 黄:以前没有。 主持人:这个以前您指多大范围之内,比如一年两年的范围内,您的区域内没有发生爆炸吗? 黄:80年到现在,都没有发生过。 主持人:我们记者采访的时候,发现在去年在这条街上曾经发生过爆炸? 黄:不是去年,是前年。 主持人:前年什么时候这条街上发生过爆炸? 黄:应该是在2002年初的时候。 主持人:前年这个地方发生过爆炸,应该能够引起你们足够的警觉,有类似的风吹草动,你们应该马上,全力以赴进行检查和维修? 黄:我们把那条管线全部换掉了。 主持人:这面这条管线有隐患,你们不知道? 黄:不知道。 主持人:在这个事件当中,你们在管理上有问题吗,你们有没有失职的行为呢? 黄:他们没有按照规程去做,我们有规章制度,有维修抢修制度,都是有制度的,有副所长的岗位职责和维修抢修制度,有维修班班长的职责,有维修人员的职责,全部都是有的。 主持人:黄所长在这件事件当中,刚才您在谈的时候,您一直在说他们,实际上他们和您是一个所的。 黄:当然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主持人:您觉得这个事件,我们现在理解很悲惨,他是天灾还应该是人祸? 黄:对这次事件遇难的五位同志以及重伤的一名同志和一位受伤的同志表示深深的歉意。 主持人:黄所长我们怎么理解,可能是因为其他的一些的自然因素的原因或者说一些人为因素的原因,您觉得姑且给它算做天灾还是算做人祸呢? 黄:(沉默) 主持人:迟秘书长,您觉得从我们老百姓平时说的天灾人祸,您觉得这个事件是天灾的成分大,还是人祸的成分大? 迟:这是属于低水平的事故。当然不属于天灾的成分,但是从人的角度来讲,因为城市燃气公司给城市供应燃气,应该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从这个意义来讲,只要出了事情,我们燃气公司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主持人:非常感谢两位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这次发生在泸州天然气爆炸事件,从管理角度来讲,是相关部门日常巡查不力,现场检查不认真,事后处理不得当造成的。我们说天灾人祸,天灾人祸,天灾有的时候是难以避免的,但是人祸是可以避免的,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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