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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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7: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记者谢登科)耕地占补平衡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项耕地保护的基本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要补充相应的耕地,以保证耕地不减少。 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国土资源管理第一位、最重要的任务,因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耕地保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
在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31个省(区、市)中,1998年实现省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有18个,1999年有24个,2000年有29个,2001年和2002年达到所有省份,全国初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耕地占补平衡的工作制度体系,培养出一支熟悉业务、政策的专业化队伍。 虽然全国多数省份实现了行政辖区内的耕地占补平衡,但应看到,这个平衡是把通过各种途径新增的耕地都算作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如果严格按建设项目考核,许多补充耕地责任人并未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自行补充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未真正完成占补平衡。此外,补充耕地只有数量,质量并没有得到保证。 耕地占补平衡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其作用正在不断显现,并已成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耕地保护工作的硬性指标,这也是一项长期任务。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和耕地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耕地占补平衡必然会出现新情况和新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