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拉响人口警报:性别比例失衡带来巨大冲击(2)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11:59 新华网 | |||||||||
"国家已经感觉到男女性别失衡的严重性",有关专家说,要解决这个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根本问题是要想方设法解决每个社会成员最关心的"老有所养"问题,要用社会保障取代家庭保障。一说到"重男轻女",就指责有封建思想严重,这是极片面的。国家应对整个社会人群进行保障,使每个社会成员明白养老不是靠儿子,也不是靠女儿,而是靠整个社会,该拿多少养老金、该有什么保障都由社会提供。只要把社会保障做好,不靠家庭养老就行了。"
中山大学教授、国际生物统计学会中国组组长方积乾对于立法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持怀疑态度。他表示,这个问题不是靠一个立法能解决的,也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事,要靠教育、宣传、福利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这是我国教育、文化、卫生等各方面工作比较落后的一个综合性标志,强迫命令不起作用。" 男女比例失衡背后的隐和忧 在采访中,有关专家说,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会引发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如果出生性别比升高得不到纠正,除了对人口再生产有影响,还会使婚姻家庭、社会道德受到冲击,同时还会出现性产业泛滥、,社会不稳定等恶果。归结起来至少最有四大突出危害: 危害一:对婚姻性别造成挤压,配对困难。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在我国不满20岁的人口中,男性已经比女性多出2000余万人了。平均每个年龄男性比女性富余100多万人,我国目前每年多增计划外生育男性人口60多万,"积累效应"已相当可观。如果畸高的出生性别比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男性过剩的婚姻挤压会越来越严重。比如前苏联、朝鲜等国在战争时期所造成的男性人口的损失,就给这两个国家的人口结构以非常严重的影响。尤其是婚龄人口的婚配问题,更是难以协调。 原来有一种说法,认为女性人口的短缺,可以通过婚龄差的拉大来解决未来婚龄年龄段人口的婚配问题。但在婴幼儿人口性别比持续上扬的情况下,这种结构性和累积性的失衡,就很难想象"男性人口可以在比自己年龄小的女性人口中寻找配偶"这种解决办法的可行性。因为"大哥哥"同期群与"小弟弟"同期群之间为争夺配偶而发生的人口冲突,会愈演愈烈。 危害二: 对家庭和社会形成冲击,性犯罪增多。男女比例失衡,对一夫一妻制家庭来说,是一股外来的冲击力。一个时期以来,在市场经济和交换价值升值"泛商品观念"作用下,婚外恋、第三者插足增多,离婚率持续上升,传统家庭的稳定受到威胁。 "如果出生性别比的异常升高若持续不下,将对人口结构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未来社会的良性稳定运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会形成一定冲击,引发社会的震荡。若干年后,解决不了婚姻的男子可能会在心理上出现急躁、失控行为,必然会出现性犯罪率进一步升高、同性恋进一步增多、性行为严重错乱等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会重新抬头。有一位专家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你想想,'一大批'男人没老婆,与肚子饿却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吃饭相比,哪一个更容易使人犯罪?无粮社会不稳,容易理解。缺女性的社会会不会也失去安全感?" 危害三:给人口再生产带来严重障碍,造成人口萎缩。人口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母亲来实现的。女性在社会人口中比例的萎缩,必然会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降低。 "出生性别比失衡不是单纯的人口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腐朽观念延续和存在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有关社会学家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如果出生性别比的异常升高若持续不下,将会给人口再生产带来严重障碍,造成人口严重萎缩。" 危害四:男性劳动力过剩,女性就业压力加大。人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婴儿出生性别比升高并带动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升高,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将产生某些影响。男性劳动就业将变得更为困难,未来一二十年男性劳动力过剩和"就业性别挤压"将比较严重。一些女子占据生产绝对优势的行业,比如纺织、服务等,不得以只能让男子来承担,女性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剧。 性别失衡冲击后果不堪设想应对还需未雨绸缪…… 西方国家曾有人提出,在一个社会中,当女性不能达到正常比例并发挥其正常作用时,社会就会因此受损。在美国,女企业家的经营活动给社会带来的财富刚好占到全社会的50%!有人称这为"理想的均衡"。也有人算过一笔账:投资教育一个男人只教育了一个人,而投资教育一个女人则同时教育了她的孩子和家人。因此,有专家称"投资女人社会得到更多回报"。无论哪一种说法,都让我们不得不坚信女人在当今和未来社会中的作用。无论从生态平衡的角度还是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关注和遏止出生性别比例失衡问题都是必要的和必须的。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带来的恶果不容忽视。" 家住东城区的王先生说,"要遏制住北京人为干扰新生儿性别比例的势头,除了'堵'住B超等鉴别手段的滥用之外,还要因势利导,用以人为本的理念转变人的生育观念,以切实的利益导向措施和强有力的政策推动,真正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辅之以必要的综合管理措施,标本兼治,转变'重男轻女'的社会风气,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最后提了三点建议:一、有关部门应该对怀孕妇女实施跟踪服务,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母婴安全健康,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二、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研究,借鉴国外可供借鉴的经验;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部分人"老无着落"的担忧。 在采访中,许多市民认为,我们的社会和各级部门应该制定更严厉的法规,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对那些私自坠女胎的人和非法替人坠胎的医生处以重罚和打击,使之遭一次打击就从此一去不敢再来。要重点管理好北京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在这些地区的出租屋,往往既有偷偷非法行医者,也有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管理的家庭,只有对这一地区的严格管理才能使其难有藏身之处。 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王小明律师认为,造成男女比例失衡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人为地干预出生人口的性别。这种行为的危害性非常大,已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也制订了相关的行政规章。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非法测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妊娠的行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日益严重的趋势。王小明律师认为,要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人口男女比例失调,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和加执法。不仅要禁止利用医疗技术手段测定胎儿性别,还要禁止其它可人为选择出生人口性别的技术和约物。在处罚上,不仅要处罚进行胎儿性别测定的个人和机构,而且要对选择胎儿性别而终止妊娠的人进行处罚。对人为干预出生人口性别的行为要加重处罚的力度,单纯的没收非法所得和罚款是不能够制止这种行为,应该将其中危害严重的行为作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这就需要刑法作出相应的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