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再演“跳楼秀”得负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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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0:5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曹颖王立坤)6月4日,年过五旬的赵某为替儿子讨要医药费,率其亲友爬上儿子所在建筑工地的塔吊,以示威胁(本报6月5日曾作报道);赵某的危险做法非但没有引起众人的警觉,反而很快出现了效仿者。6月8日上午,该工地再次上演一出“跳楼秀”,一小包工头为讨要剩余货款,再次爬上塔吊以死相逼。经省城警方研究决定,当日下午,小包工头赵某被行政拘留。据了解,这是省会警方首次对制造“跳楼秀”者进行行政拘留。
6月8日上午7时30分,省会110指挥中心接报称,西苑小区附近工地有人爬上塔吊。跳楼者赵某,系该建筑工地的一名小包工头,他想以此威胁工地尽快支付其材料费。 民警对赵某进行劝阻无果,民警只能通知省会119、新华分局民警以及当地派出所民警前来支援。最终,当民警将1.5万元现金交到赵某在塔吊下等候的妻子手中,赵某才从塔吊上爬了下来。随后,赵某被送往西苑派出所。 据负责处理此事的民警介绍,近日,省会接连上演两起跳楼事件,原因均为讨要欠款,但当事人都未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而是采取极端危险的方式———跳楼。由于每次“跳楼秀”都动用各部门相关人员近百人,严重扰乱了省会各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治安。此次,经请示分局,对赵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以此警示后继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