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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行标志出车祸要负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3: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事故情节:A车违反禁行交通标志与B车发生事故,A车是唯一过错方。

  处理意见(交警一分局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郑越点评):A方除了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将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指导意见》第九条第十项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罚一百五十元,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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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依据:违反《道法》第44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通过。 郑越记者代建军制图杨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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