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石砸死路人公路管理者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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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3: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贺付琴记者徐建)公路一侧的岩壁突然垮塌,飞滚而下的巨石在两个月内砸死3人砸伤2人。昨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获悉,近日,这两起意外事故引发的民事索赔案已终审判决:事发路段的管理单位支付两原告补偿金共计10万余元。 2003年4月2日,黑龙江省教师袁某与其妻子、母亲、女儿包乘一辆长安车,从武隆县羊角镇前往县城探亲。当车行至319国道巷白路沙岩路段时,公路右侧岩壁突然垮塌,一块巨
事发后,袁某以及张某的家属分别将该路段管理者、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告上了法庭。重庆市三中院审理后认为:319国道武隆县巷白公路系验收符合国家规定通行标准交付使用的;因特殊的岩层地质结构,常出现岩石垮塌现象;被告在此路段设立了警示标牌,同时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已尽到了合理的义务;受害人在乘车途中被岩石砸死、砸伤系意外事故。作为受益人的县交通开发总公司应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处该公司分别补偿袁某6.6万余元、张某家属3.5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