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四万独生子女父母被欠八千万计生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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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8:45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州有关部门召开协商会建议财政出资解决,不再由企业负担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 廖颖谊 通讯员 吴子因 陈静桦)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于响应政策的夫妇,国家在退休工资发放、医疗、住房、福利待遇上有一系列的优待。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广州有近4万的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享受不到有关奖励。昨日上午,市人大、政协、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计生局等就此召开协商会。
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规处处长刘康宁介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无子女的职工或者因独生子女死亡造成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不过,由于企业转制、关闭、亏损,员工买断工龄、移交社会托管等原因,全市共有38981名退休职工没有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优待,出于不满,大批群众就此上访,据统计,仅2003年,就有295批,758人次到计生部门要说法。而市财政局通过初步预算,确定这4万人的优待补助,总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 探究造成计生奖发不出的原因,有人大代表指出,是因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时缺乏前瞻性和连续性,以致造成如今的尴尬现实。 在昨天的协商会上,各部门在商讨后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一是针对省《条例》中奖励标准过高,如按刚刚公布的广州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只生一个孩子的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助可达8470元;无子女的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助达28236元,这个标准差不多是北京的四倍。因此,建议给予修订。 二是建议广州设立计生奖励专项基金,该基金由财政出资,补贴退休人员,企业则不再负担。(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