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未婚先育竟服毒自杀 父亲心存怀疑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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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9:06 桂龙新闻网 | |||||||||
[桂林晚报]讯 (通讯员喻孝鹏 唐荣英)一起上访近4年的积案日前在灵川县人民法院被成功调解。 2000年5月,长途司机张某在灵川县某发廊认识了颇有姿色年仅19岁的雷某。之后两人在灵川县城租房非法同居,两个月以后,雷某了解到张某已婚并生育了一小孩,却继续和张某保持非法同居关系。2000年9月19日深夜被查夜的公安民警抓获带回派出所盘问,并给予
2000年9月20日,雷某死后,县公安局、检察院经过尸检,均认定其为服毒自杀。但雷父对此一直持质疑态度,怀疑是张某所害。为此雷父自2000年9月以来,多次到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追究张某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2004年4月雷父向灵川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受理后,民一庭的法官们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决定采取调解手段。一方面做好原告的安抚工作,经过几次接触,法官的热情、耐心和诚意感动了雷父;另一方面法官们又多次到公安局、检察院、医院了解当初案发的整个过程和经过,从公安局调出当时的问话笔录,让雷父更清楚的了解案件的真相。同时,对公安局2002年12月出具的“雷某之死构成刑事案件的条件不充分,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不存在,应属于服毒自杀”的答复,向雷父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分析,给他讲解有关的法律法规。终于化解了雷父心中的疑团。最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雷父于5月19日提出了撤诉申请,一起长达近4年的纠纷终获解决。 来源:桂林生活网 责编:韦力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