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女儿未婚先育竟服毒自杀 父亲心存怀疑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09:06 桂龙新闻网

  [桂林晚报]讯 (通讯员喻孝鹏 唐荣英)一起上访近4年的积案日前在灵川县人民法院被成功调解。

  2000年5月,长途司机张某在灵川县某发廊认识了颇有姿色年仅19岁的雷某。之后两人在灵川县城租房非法同居,两个月以后,雷某了解到张某已婚并生育了一小孩,却继续和张某保持非法同居关系。2000年9月19日深夜被查夜的公安民警抓获带回派出所盘问,并给予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夏日特卖 全场1折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意乱情迷不妨颠鸾倒凤
处罚,零晨4点钟后两人回到住处。回来后,雷某情绪波动很大,害怕事情张扬出去给自己及家人丢丑,随即喝“毒鼠强”自杀身亡。

  2000年9月20日,雷某死后,县公安局、检察院经过尸检,均认定其为服毒自杀。但雷父对此一直持质疑态度,怀疑是张某所害。为此雷父自2000年9月以来,多次到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追究张某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2004年4月雷父向灵川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受理后,民一庭的法官们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决定采取调解手段。一方面做好原告的安抚工作,经过几次接触,法官的热情、耐心和诚意感动了雷父;另一方面法官们又多次到公安局、检察院、医院了解当初案发的整个过程和经过,从公安局调出当时的问话笔录,让雷父更清楚的了解案件的真相。同时,对公安局2002年12月出具的“雷某之死构成刑事案件的条件不充分,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不存在,应属于服毒自杀”的答复,向雷父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分析,给他讲解有关的法律法规。终于化解了雷父心中的疑团。最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雷父于5月19日提出了撤诉申请,一起长达近4年的纠纷终获解决。

  来源:桂林生活网

  责编:韦力萍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北京传递雅典奥运火炬
伊问题新决议获通过
美国前总统里根逝世
八国首脑会议8日召开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2004北京国际车展
孙燕姿全国巡回演唱会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